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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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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关主要公证业务:
1、国内经济公证:包括购销,建筑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科技协作、联营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劳动合同、企业租赁、拍卖、兼并、融资合同、招标、投标、有奖销售、公司章程、法人资格、董事会成员名单、商业谈判记录、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办理强制执行许可证明、提存公证、保全证据、房屋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政府采购、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2、国内民事公证:包括赠与合同、房屋买卖、租赁合同、合伙协议、抚养协议、赔偿协议、换房协议、婚后财产约定协议、继承、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收养、解除收养、事实收养、委托书、声明书、担保书、保证书、签字或印签属实等证明。
3、涉外经济公证:包括政府间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商业银行贷款、股权转让、政府部门批示、经营外汇许可证、合资、合作经营合同、融资租赁、资产负债、商标注册、专利转让、票据拒付、不可抗力、委托代理销售、独家代理销售、最终用户、国际货物买卖、运输、技术转让、服务、培训、企业资本、资信以及域外诉讼、仲裁、索赔中的证词、证言、书证、事实材料、受损情况、质量检验等证明。
4、涉外民事公证:包括出生、死亡、生存、失踪、空难事故、学历、经历、成绩单、亲属关系、婚姻关系、身份、职务、职称、未受刑事处分等证明。
5、接收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担任公证事务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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