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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为外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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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月24日下午5点20分,从公证处接待大厅门口匆匆忙忙进来一男一女两名外国人,男子怀中抱一婴儿,要求办理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此时离下班只剩10分钟时间,但是,业务三科科长杨楠同志仍热情地接待了他们。经询问,该男子名叫Williams
Henry Clay,同行的女子是他的妻子,二人在郑州教学多年,他们所抱的婴儿是前不久在路边拾到的弃婴,此次办理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办理涉外收养。为使他们及时赶上当晚的火车,杨楠科长、办公室人员、文印翻译人员和公证员助理加班加点,12份公证书终于在半个小时后制作完毕。此时,外国夫妇满意之情溢于言表,非要与杨楠公证员合影留念,以示感谢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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