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证法》于今年三月一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公证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新春伊始,郑州市公证处领导班子迅速召开处委会,结合年后当事人较少、业务量较小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出《公证法》学习方案,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准确领会本法的精神实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法,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优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效益。
从2月6日至10日,除保证正常的业务工作外,每天上午抽出一至二个小时,全处人员在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讲话》。从《公证机构性质》到《公证工作管理》共七章分成五讲进行集中辅导,由业务主任、各科科长带领大家学习。为增强此次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处委会还结合相应内容给全处人员列出了12个思考题供会后一个小时的科室分组讨论。大家都从公证事业发展的角度各抒己见,气氛热烈。
处委会在听取各科科长的汇报后,明确表示,全处人员只有结合工作实际,一抓公证服务二抓业务质量三抓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才能确保公证业务的优质、高效。此次处时安排《公证法》的学习,很必要也很成功。全处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在和讨论,已全面把握了《公证法》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和立法原意,达到了处里组织这次学习的初衷和目的。
处委会组织的此次《公证法》学习,由于制定学习计划,严格学习要求,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在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达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全处人员以《公证法》的出台为主线,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落实好这部法律,把感情倾注到工作上,把精力集中到工作上,严格按标准办事,按要求办事,为促进公证事业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